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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系列公益推选评价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15]来源: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联点击:1653

 

各设区市、县(市、区)工商联、省工商联各直属组织、各级异地福建商会:

为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部署,引导广大闽商响应省委、省政府“再上新台阶 建设新福建”的号召,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同时,为了进一步宣传经济新常态下涌现出的闽商新典型,弘扬闽商精神,在福建省工商联的指导下,闽商报社联合福建省质协用户评价中心、福建财经网等单位,连续开展了“2015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和“2016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系列公益推选评价活动,共有近2000名优秀闽商参加推选,最终推选并表彰了近200名优秀闽商代表。两年的推选活动吸引了全国数十万名网友关注并投票,近百家国内外媒体参与报道,极大宣传了闽商新形象,提升闽商正能量。

2017年,闽商报社将在福建省工商联的指导下,继续与福建省质协用户评价中心、福建财经网将联合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系列公益推选活动,并在2018年1月举办的第二届闽商发展高峰论坛对获选闽商代表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项目

2017年度福建县域经济十大影响力人物

2017年度投资福建十大影响力人物

2017年度青年闽商十大影响力人物

2017年度十大巾帼闽商

2017年度福建民营经济十大创新人物

2017年度闽商十大公益人物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主办单位:闽商报社

              福建省质协用户评价中心

              福建财经网

    协办媒体:今日头条 新华网 人民网  新浪网 福建东南网等   

    支持媒体:人民政协报、企业观察报、第一财经、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海峡导报、福建省广播电台、每日经济新闻网、华夏网、中国网、搜狐财经、网易财经、光明网、雅虎、凤凰网

三、评委会构成

(一)专家评委(拟邀请)

1.王开明: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福建东南竞争力研究院院长;

2.林永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副巡视员、研究员;

3.王日根:厦门大学教授,博导,厦门大学闽商研究中心主任;

4.苏文菁:博士、教授,福州大学闽商文化研究院院长、海上丝绸之路区域发展与文化传承研究院首席专家、北京大学兼职研究员;

5.高  扬:《人民政协报》主编;

6.周辉强:闽商报社社长;

7.敖春磊:新华网福建频道总编辑;

8.王  宇:新浪网福建频道总编辑;

9.林  涛:腾讯大闽网总编辑;

(二)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闽商报社)

主  任:熊远烊(闽商报编委)

评委会办公室职责: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从所推荐的各类项目候选人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报评委会评审。

四、评选范围

2017年度在经济建设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闽籍企业家、经营管理者、在闽投资创业人士、在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并影响行业格局的创新者、有突出创见并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实践者。

参选硬指标: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等信誉记录情况;近两年企业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等事故。

五、评选标准

1.2017年度福建县域经济十大影响力人物

推选条件:候选人对县域经济具有积极的推动力,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所在企业具有增长潜力、活力,企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氛围,在福建经济发展建设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2.2017年度投资福建十大影响力人物

    推选条件:候选人(指外省籍在闽企业家或新闽商)在福建投资兴业,所领导企业在省、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福建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企业规模及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表现优秀,在投资总额、销售收入、产值贡献、上缴利税、解决就业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企业与产品的品牌创造成果得到社会公认;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重视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守法诚信经营,无违法违纪行为。

3.2017年度青年闽商十大影响力人物

    推选条件:候选人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企业负责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形象;候选人具有准确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具有开阔的视野和战略性眼光及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企业观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有良好业绩,所在企业拥有优秀企业文化,企业有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4.2017年度十大巾帼闽商

    推选条件:候选人为在地区各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闽商界杰出女性,候选人不受年龄、行业限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工作岗位上释放创造活力,展现独特女性人格魅力,拥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够代表当代女性闽商的精神风貌和魅力风采,个人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时代创新精神。

5.2017年度民营经济十大创新人物

推选条件:候选人主要为具有创新实践精神的中小民营企业,其企业在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或成功模式上敢于创新,在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企业定位、品牌意识、企业运作等方面具有重大发展潜力。

6.2017年度闽商十大公益人物

    在2017年度为公益慈善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或已连续多年投身于公益慈善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福建籍民营企业家;其所发起或主导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相关领域具有开创性,并切实改变所救助群体的生存、生活状况;参评人个人形象正面,未曾引起过较大的社会争议,长期在舆论中得到积极评价。

    六、推选程序

(一)报送参选人:7月5日-9月8日,按照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上报推荐人选。每个推选项目,各设区市分别推荐3名候选人,县(市、区)可单独推荐2名候选人,省工商联各直属组织及各级异地商会分别推荐不超过两名候选人。每个推荐对象需填写《2017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推荐表》(见附件),提供8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并附个人电子照片,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递交组委会办公室。

(二)候选人资格审核:9月8日-9月22日,由组委会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投票及比重9月22日-12月30日)

1.本次活动的评选方式将统一按照以下二种方式投票。

(1)活动指定网站群众投票

(2)专家评委投票

2.投票比重。网络群众投票占70分,推选委员会的评委投票占30分。最后按照得分多少排列名次。

(四)推选结果公布(2018年1月)

推选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按照公众投票数分值、专家评委会投票分值综合的原则,最终推选出各项目获选闽商。

(五)宣传与表彰

1.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协办媒体及支持媒体中公布“2017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公益推选结果,并在闽商报及活动支持媒体对获奖人物及企业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2.主办方将在2018年1月第二届闽商发展高峰论坛上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推选评价活动参与对象不交纳任何费用。

2.参评对象需提交活动申报表、800字左右的事迹文字材料和近期彩照一张,上述材料需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3.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新罗区工商联:肖滩滩

手    机:18250099868

办公电话:0597-3228028

传    真:0597-322803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26-27号(邮编:364000)

附件:“2017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系列公益推选活动推荐表 

     

2017年度福建省民营经济人物系列公益推选活动推荐表.docx